日本农机化地方引进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32页(340字)
日本1993年《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规定,都、道、府、县的知事对于各种高性能农业机械,都可以根据基本方针在各都、道、府、县制定相应的引进计划。在引进计划中,应确定以下几个事项:(1)高性能农业机械的引进目标;(2)计划的实行期限;(3)引进高性能农业机械进口商条件的制定,以及为有效地引进高性能农业机械所必要的条件的制定;(4)关于使用高性能农业机械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5)有关确保引进高性能农业机械使用者的安全事项;(6)其他有关引进高性能农业机械的必要工作。引进计划的内容必须根据各都、道、府、县农业经营的实际情况,适当地引进高性能农业机械,从而有助于农业结构的改善。都、道、府、县知事制定或更改引进计划后,必须迅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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