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农户农场雇工管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56页(248字)

俄罗斯1990年《农户(私人)农场法》第22条规定:(1)因生产需要,允许农场依法雇用员工,雇工条件可由雇工合同详细规定。(2)雇员佣金列入日常开支项目。如无特别约定,佣金金额依农场收益而定,但不得低于国有企业相应工种的水平。(3)农场主有义务为本场员工及雇员提供劳动安全保障。(4)农场的劳动关系由全体场员制定、调整。(5)农场场员及雇员的工龄登记录记入农场主劳动手册并报当地人民委员会确认。(6)农场主、场员及雇员之间的劳务纠纷由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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