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农户农场所得税收缴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56页(176字)

俄罗斯1990年《农户(私人)农场法》第21条规定,与集体农庄农业企业相同,农户农场的所得税根据农田生产力的等级按面积征收。所得税与土地税费合并为农业税,农业税以公顷为起价单位。温室种菜的收入和非自产饲料的畜牧业收入,其税率另行办理。非农业经营的收入,其税费按农业部和联邦政府签发的企业收税办法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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