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农协公共组织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00页(189字)

根据比利时合作社法律规定,中央农协总部设立公共部门:(1)中央监督部,职责是监督比利时农协公司、协会和各部门的会计核算,总管社会部门预算,负责对经营情况进行调查。(2)中央工作人员部,负责工作包括:发放薪水、工资和退休补助金;招收、挑选和调动人员;组织分类培训;社会医疗服务。(3)电子机械总局,负责农协各部门信息的自动处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