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994年作物收入保险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84页(178字)
美国1994年《联邦作物保险改革法案》规定,政府应当制定一个强制性的避免生产风险花费的指导性计划。如生产者的总收入少于预定的数量,则该计划规定赔偿,联邦作物保险公司的职责就是在选定区域内在1996年为选定的种植作物制定收入保障指导计划。私营公司引入一个1996年春实行的收入险种政策,它也可提供收入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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