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证书工程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435页(252字)

1994年3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意见的通知》。通知规定:争取用10年左右时间,在农村大多数岗位初步建立“绿色证书”制度,为建立与现代化农业相适应的农业从业培训和资格证书制度奠定基础。“八五”期间争取平均20户左右有一名获得“绿色证书”的农民。通知规定了“绿色证书工程”的实施步骤。通知还规定,由国家农业部负责全国“绿色证书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制定《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和农民技术资格岗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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