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林业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10页(306字)

越南林地面积为1700万公顷,其中森林面积110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近34%。越南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令,以求有效地保护森林遗产。1972年,越南国会颁布《森林保护法》。该法主要内容包括:(1)划定林业用地,林业用地一经划定,将禁止任何人进入开荒;(2)鼓励游耕民族定居,建立永久性村镇,开放国有林业企业接受游民就业;(3)在山区组织宣传组,宣传新的木材加工利用技术,以减少木材浪费;(4)在集水区、地质结构不稳定地区及沙漠地区划定保护林,建立森林保护区;(5)采取措施防止森林火灾;(6)监测并防治人工林病虫害。该法规定,从中央到每一个乡镇都建立林业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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