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林业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17页(298字)

波兰森林面积为861余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27.5%。波兰在二次大战后重视林业立法。1949年颁布《国有林林业法》,对占全国森林面积82%的国有林实行依法管理。1956年发布《关于建立林业和木材加工工业部的法令》。部长会议1968年发布《关于国有林林业企业的命令》,1971年发布《关于保护农业和林业土地及复垦土地的法律》。1979年1月31日作出《关于防治森林受工业企业有害气体和粉尘不良影响的决定》,规定了一系列措施。波兰从1986年开始林业体制改革,发布了一些新的林业法令。1990年波兰向私有化体制迈进,对林业政策和法令进行了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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