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林业发展计划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45页(269字)
英国林业委员会1943年颁布法令,决定制定战后林业发展计划,要点是扩大造林更新面积,加强对现有林的经营管理。1945年《林业法》中通过了这一计划。该计划每10年调整一次,主要根据获得宜林地数量进行调整。该法规定对参加发展计划的私有林主进行补助,凡参加该计划的林主,均可获得造林补助金和经营补助金。1947年《林业法》规定,当林主在执行林业发展计划时发生财政亏损时,则由林业委员会补助年纯开支的25%;林主还可以接受林业委员会的低息贷款,贷款自第16年起逐年偿还,全部款项于50年内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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