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尔林产品通行许可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66页(416字)
尼日尔《森林法执行条例》第56条规定,只要出示砍伐证,免费发放通行许可证。如果林产品并非用于商业的目的,根据当事者的请求同样发放通行证。关于这种类型通行证,不能向同一个户主发行每两个月可以砍伐超过5立方米的许可证。通行许可证应写上:(1)证号及发砍伐证的日期;(2)砍伐地点及产品存放处;(3)产品的数量或已制作好的并要运走的林产品的数量,运输工具及其有关运输工具的备注;(4)通行许可证的发放日期及受益者的姓名。通行许可证严格归个人所有。第57条规定,运输工具的任何所有者,离开工作地点,主要想或是想顺便从那里带些木材自己享受,必须有免税通行的批准。第58条规定,出差回来,带有薪炭自己使用者,在他们的申报上至少有一个确认证明的情况下,可免使通行证。第59条规定,通行证的有效期限由发证当局根据把产品从砍伐场运到目的地的必须时间的估计来决定。在任何情况下,这种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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