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防护林区保护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74页(279字)

法国《森林法典》第4卷防护林中规定:(1)防护林均受国家行政管理条例制订的有关治理、放牧和行使使用权的特殊森林法规和有关开采、挖掘材料法规的制约。(2)禁止将划定为防护林的林区派作他用或在林区地面上从事任何对保护林木有害无益的活动。(3)主人在被划定为防护林的林区从事违反有关使用权规定的行为同在他人林区从事违章行为同样论处,并受到相同处罚。(4)在防护林区发生的违章行为被处以本法典规定的罚款,属于犯罪行为的,处罚加倍,属于违约行为的,罚款可达最高限额;对重犯和屡犯者,除罚款外,另加5天至两个月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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