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森林处罚执行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45页(209字)

智利《森林法》第24条规定:(1)强制执行本法之罚则,包括罚金是地方治安法官的职权。治安法官应是合格的律师,并应对违法行为发生的地区享有管辖权;治安法官有权根据司法部法令和统一修正案中的具体规定和程序,最先接受林业局的官员或宪兵队提出的立案报告。(2)在违法行为发生的地区如果无具有合格律师理由身份的治安法官,应由该省的中心城镇法庭的治安法官遵照同样的程序进行审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