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西雅图市公园管理定义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76页(358字)
美国《西雅图市公园法》第3条规定,本法令中涉及的各名词详解,除明确不属于本法令涉及的范围,有如下规定:(1)执法人员指西雅图市公园和娱乐部门的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任命的执法人员。(2)公园指所有的公园和公园内的水体、广场、干道、停车场、林阴道、山间小路、高尔夫球场、博物馆、水族馆、动物园、海滩、游乐及娱乐场所、植物园、露天娱乐设施和场地等等,一切由西雅图市管辖的公园和娱乐系统。(3)露营地指保留的用于露营区域,可在其内搭帐篷或其他临时营地。或允许在内使用宿营设备,如汽车或移动式露营车等。(4)动物园指饲有动物的公园,其中含有野兽、爬行动物和家禽等,用于研究、娱乐、保护、科教或观赏。(5)动物展区饲有水生及两栖类动物和生物用于研究、娱乐、保护和科教等目的场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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