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动物保护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97页(206字)

达加斯加为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于1990年制定《环境宪章》,并根据宪章制定《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分3期实施,共15年,每5年为1期,总体目标是以可持续开发为基准,控制人口增长,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条件。为实现预期目标,根据法律规定,政府积极开展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及保护区周边地域的可持续开发;重点开展流域生态系统管理、造林、农用林营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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