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蜂美洲幼虫腐臭病证明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856页(214字)
国际兽疫局1998年《国际动物卫生法典》第3.8.2.2条规定,进口蜂巢及其蜜蜂(工蜂、王蜂和雄蜂)时,进口国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要求出具国际动物健康证书,证明:(1)装运之日,蜂巢没有美洲幼虫腐臭病的临床症状;(2)蜂巢及其蜜蜂来自某一由兽医当局监控和认可至少两年的养蜂场,兽医当局负责实施规定的卫生管理措施和特定饲养技术;(3)蜂巢及其蜜蜂来自某一符合卫生监督要求的养殖场。
上一篇:国际兔出血病证明立法
下一篇: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