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动物检查人员责任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876页(185字)

新西兰《动物法》规定,不论何人、如因未能遵守或违反了本法规或根据本法规制定的条例的规定,或因未能遵守或违反了按本法规及其条例下达的命令、指示、要求或条件,因而造成某一检查员、其他官员或属于国家公务员的雇员花费了本来不该发生的费用,则此人应将该笔合情合理地发生的费用偿还给政府,该笔费用应作为此人拖欠的债务,由此人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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