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内亚1990年动物健康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927页(247字)

几内亚1990年1月15日颁布《动物健康检查永久性措施法规》。该法规定:(1)应随季节性变化把牲畜在山地和草地之间迁移,政府制定迁移到内地的控制措施。(2)所有进口和出口牲畜都应附带健康证明书,证明他们在离开的72小时内已经进行兽医检查。(3)农业和畜牧资源部长可以对牲畜检疫、预防性和有疗效的治疗。凡传染动物的屠宰以及屠宰后躯体应销毁征税。(4)动物迁移到另一个专区也必须附带健康证明书。(5)授权部长为某些疾病的早期探测治疗制定预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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