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动物疾病传入预防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931页(241字)

新西兰《动物法》规定:(1)当总督根据本法规宣布由枢密院批准的布告,宣布某一地区或某些地区处于动物疾病紧急状态,和这种状态持续存在时,农业部部长可以在该地区采取措施和行动,发出指示,要求执行其提出的行动。因为部长的意见对消灭和防止或限制该病蔓延是必要而理想的。(2)由犯有下述罪行的人均要受到监禁期不超过一个月、罚款不超过1000元的惩罚:抗拒或故意阻拦部长按本节所规定的措施的执行;故意不执行或违犯部长按本条所提出的指示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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