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萨摩亚渔业定义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09页(215字)

西萨摩亚1972年《渔业保护法令》第2条规定,在本法令中,若与文中意思不相违背,则:“”指任何海洋动物,包括头足类、甲壳类和其他形式的海洋动物;“捕鱼”指捕捞、猎取、追捕、抓获、杀死或占有任何鱼类,“进行捕鱼”有着相同的意思;“渔业官员”指受雇于农林渔业部渔业局的任何渔业官员,包括局长、副局长和主任渔业官员;“外国渔船”指由原不是居住于西萨摩亚的个人所拥有或控制的任何渔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