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渔业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21页(283字)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沿海渔类资源丰富,捕业是国家重要经济部门。长期以来,国家内阁会议颁布了一系列渔业法令。如1980年8月25日颁布《外交部关于专属经济区及其界限的通告》。同年颁布《内阁关于决定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领海内虾类禁渔期的法令》,1982年2月24日,对此又作出修正案。1978年10月7日颁布《内阁关于禁止鱼类出口的法令》,规定内务部长负责采取必要措施来阻止从海上或陆地出口渔获的犯罪。1983年颁布《内阁第134号法令》,对渔民接受国家和政府资助、贷款和有关服务的条件、设立渔业管理委员会等事项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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