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渔业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25页(212字)

葡萄牙1987年7月7日颁布《建立管理葡萄牙水域内捕和海水养殖活动的合法框架的法令》。该法规规定了国家渔业总体框架,包括:(1)总规则;(2)外国船只不许进入葡萄牙水域,这些限制由葡萄牙政府委员会执行;法律规定了包租外国船只条件。(3)规定了海水养殖活动;(4)规定了统计数据和交换信息体系;(5)规定了违反《渔业法》的惩罚条款;(6)规定中央政府和自治区管辖权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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