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珍珠采集渔船许可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77页(201字)
菲律宾《渔业条例》第6条第26款珍珠或贝壳采集渔船许可证中规定,交纳了适合的费用及遵守本条例第24款和第25款规定的条件,限制和限定的任何船舶的船主或经营者可以颁发给珍珠或贝壳采集的许可证,这些船舶的注册或所有权按有关在菲律宾沿海从事贸易的船舶的规定处理。如果任何船舶是由两次违反本条而犯罪的人员全部或部分拥有或经营的,那么该渔船将不会颁发给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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