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甲壳类捕捞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01页(185字)
马达加斯加《关于江河渔业和近海渔业的法令》第3条规定,珍珠贝、珍珠牡蛎、海绵和龙虾等的渔业应当有专门的管理规定。第4条规定,允许白天和夜间在任何地点捕捞除龙虾之外的甲壳类和除珍珠贝之外的贝类。为了保护资源,必要时由政令决定可开发的贻贝和除珍珠牡蛎之外的牡蛎资源以及渔民必须遵守的保护措施,必要时所用的渔具也由政令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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