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定置网具管理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04页(192字)
马达加斯加《关于江河渔业和近海海业的法令》第28条规定,自本法公布之日起1年内,将对在马达加斯加沿岸和直接或间接通海的江河、水渠和泻湖中所有的定置式网具进行现场普查。上述渔场的持有者在普查时要出示批准证书,或在此之后的6个月之内申请批准证书。合法证书上应签注检查处理意见。对有关的申请者,应颁发由渔场所在地行政区长官签字的许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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