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渔具分类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04页(204字)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关于制定专属经济区海洋资源保护、开发和管理标准的第63/81号法令》第11条规定,只有其使用和使用条例在本法或其执行条例中有明确规定的渔具方准许用来从事捕活动。第12条规定,所有渔具——无论其名称、形式、用途和规格如何——都按本法令及其执行条例归入以下五类:(1)渔网;(2)钓线和钓钩;(3)陷阱网;(4)杀伤性渔具;(5)采收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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