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海产品加工申请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12页(174字)

达加斯加《关于监督管理食用动物性海产品贮藏条件和卫生的法令》第17条规定,创办加工和其他海洋动物的企业,必须遵守关于创办对环境安宁、卫生、安全无碍的工业企业的有关规定。打算创办鱼和其他海产品加工企业的个人或团体必须向农业和农民部养殖处提出关于建立对环境安宁、卫生、安全无妨碍的工业企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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