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努阿图椰子蟹资源保护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22页(215字)

瓦努阿图1981年颁布《椰子蟹(保护)法令》,废止后于1983年颁布《渔业规则》,对椰子蟹资源保护作出规定:(1)任何人不得伤害、捕捞、占有、贩卖或购买任何抱卵的椰子蟹,或从额角基部沿中线量到头胸甲后缘的头胸甲长度小于9厘米的椰子蟹。(2)任何人不得从椰子蟹上取走卵,或者占有、贩卖、购买卵已被取走的椰子蟹。(3)任何人违反上述规定都将视为犯罪,并应处以不超过10万瓦图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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