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捕捞鳍鱼限制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40页(207字)
新西兰1983年颁布《渔业(鱼种限制)通告》规定:(1)可以捕捞、拥有或运输的有鳍鱼最小长度、最小重量和对一定鱼种可使用或可拥有的最小网目尺寸应按本规则附表所列标准执行。(2)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港口内、任何河流、溪、湖泊或其他通告或法令没有特别规定的河口湾内使用丹麦式旋曳网、拖网、箱形网,或机械操作的包围网具。(3)任何人不得在本通告规定的水域使用丹麦多旋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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