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龙虾笼使用限制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40页(177字)

新西兰《渔业(渔船、渔具和渔法)通告》第36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渔船上拥有或使用虾笼,除非龙虾笼内至少设有一个高54毫米,宽500毫米的缝隙,此缝隙可设在除底部和笼口的其他任何部位,以使不足规格的龙虾脱逃;但本条的规定不应限制带有方形网目,网目高度不小于54毫米、宽度不小于150毫米的龙虾笼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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