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外国渔获转载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57页(297字)
日本《涉外渔业法律》第6条规定:(1)外国渔船的船长不得在日本国的水域将渔获物等从其渔船转至其他的渔船,或从别的外国渔船经其他的渔船上装货。(2)外国渔船以外的船只的船长,不得在日本水域从外国渔船往他的船只上装渔获物等。(3)外国渔船以外的船只的船长不得将在日本水域以外的水域从外国渔船上往其船上装载的渔获物等在日本港卸货,或从其船上转至别的船上。(4)在不妨碍维持日本渔业正常秩序的情况下,政令中所规定的情况前3款规定不适用。(5)外国渔船以外的船只的船长,对特定渔获物等,即使不符合前2款所规定的不许卸货的条件,也不得在渔港或渔港区卸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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