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12页(304字)

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对报纸的审批、登记、变更和经营依法实施的行政管理。1990年12月25日新闻出版署发布了《报纸管理暂行规定》,对报纸管理的各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所谓报纸,是指有固定名称、刊期、开版,以新闻报道为主要内容,每周至少出版一期的散页连续出版物。报纸分为“正式报纸”和“非正式报纸”两种,凡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履行登记注册手续,领取“报刊登记证”,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即为“正式报纸”;凡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履行登记手续,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用于本系统本单位内指导工作、交流经验的报纸,称为“非正式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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