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人选区两轮多数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47页(282字)

也称“单记名多数两轮投票制”。法国1958年选举法规定的一种多数当选制形式。即法国国民议会的选举中,每个小选区选出一名议员,但在第一轮选举中候选人只有获得投票人过半数和登记选民的1/4以上的选票,才能当选。否则,即举行第二轮选举。候选人只有在第一轮选举中获得登记选民的30%以上的选票才能参加第二轮选举,若无人符合这一要求,便由第一轮中得票最多的两个候选人进行第二轮角逐。在第二轮投票中,只要获得相对多数即可当选。这一制度与其他单名选区制相比,较有利于小党竞选,因为选民直接以候选人为投票对象,受政党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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