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47页(837字)

“复合制”的对称。一个国家中无其他独立自主的国家组织,由普通行政区域单位构成的单一主权的国家结构形式。用这种单一制原则组成的国家称单一国,在国际上它是单一的国际法主体,像法国、意大利、日本、挪威、瑞典等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是单一制国家。资本主义的单一制和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资产阶级民族运动紧密相联。资产阶级民族运动形成的同时就是资本主义单一民族国家结构形式的建立过程。当时的民族运动的政治经济目标是推翻封建统治、确立统一经济市场和法律制度,在消除封建割据和分裂对峙的基础上建立单一制民族国家形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民族解放运动兴起,殖民地人民经过斗争摆脱宗主国的统治并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这是资本主义单一制国家建立的第二个时期。上述两个不同阶段上建立的资本主义单一制国家,都属于中央集权制。单一制国家的主要特点是,全国只有一个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一部宪法和统一的国籍,地方国家机关接受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地方行政区域是整个国家领土的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国家的外交、国防、安全、税收、货币发行等权力,均由中央政府统一掌管。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一方面同一般单一制国家结构有很多相似之处,另一方面,它又有不同于国外单一制国家结构的特点:①我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而不是单一民族国家;②我国地方行政区域结构,由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构成,1997年增设了体现“一国两制”方针的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其中有些权利甚至大于联邦成员拥有的权利;③民主集中制是我国的基本政治体制,我国的国家结构形态的根本特征是民主集中制而不是中央集权制,它既容纳了单一制国家的某些经验,又吸收了联邦制国家处理与解决联邦中央同联邦成员之间相互关系的某些机制,我国采用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集中制的、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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