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146页(394字)

一国行政机关对其公民出入本国国境所实施的检查和管理。我国公民出境、入境的管理包括办理公民出境手续的程序、公民入境手续以及对违反管理行为人的处罚等。我国有关公民出境、入境管理的主要法规是1985年11月22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有关的配套法规。我国主管公民出境、入境的机关有各级公安机关、外交部和地方外事部门和交通部门。他们分别主管不同人群的出境、入境。公安部和地方公安机关负责公民因私出境、入境的管理。所谓“因私出入境”,是指因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等出、入境。外交部和地方外事部门负责公民因公务出、入境的管理,如外交活动、政府间访问、执行公务等。交通部门负责海员因执行任务的出、入境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凭国务院主管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签发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进、出,无需办理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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