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178页(502字)

简称国家建材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副部级),是主管全国建材行业(包括建筑材料、非金属矿和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工业)的职能机构。于1975年成立,称为国家建材工业总局,1986年改为国家建材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93年3月改为由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其主要职责是:①研究制定发展建材工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经批准后组织监督实施。②研究制订全国建材工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搞好综合平衡;统筹规划建材工业布局;发布建材工业投资指南。③研究制订建材行业科技发展和技术进步规划;组织协调建材行业高新技术的研究、攻关、开发以及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工作。④为建材行业生产和发展提供服务,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专业化协作和全国统一市场的建立;协调建材行业的内外部关系。⑤对指定的大型建材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⑥组织制订建材行业的人才培养、人才交流规划,对建材行业的教育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国家建材局内设8个职能司(室),具体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体改司、规划发展司、科学技术司、生产协调司、国际合作司、财务与国有资产监督司、人事教育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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