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208页(439字)

即英国人托斯·哈尔(Thomas Hare,1806~1891)所创的单记名可转让选票法(the single transferable vote,简称STV),是比例代表制的一种重要计票方式。哈尔认为,代表是个人代表,而不是选区或政党的代表,选民应有更广泛的选择范围,不是在政党之间而是在个人之间选择。所以他创立的单记名可转让选票法旨在使选民摆脱政党和地域的限制,在多名选区不实行预定候选人名单的方法,而由选民自由投票。如果选民第一选择的候选人已失去当选资格或已获足够当选票数,其选票便按选民意向转让,以最大限度地利用选票。这是一种不具政党倾向的比例代表制。哈尔计算当选商数的方式为选区内的有效票总数除以应选议席数。哈尔的思想曾对英国和英联邦国家推进选举制度的改革起了重要作用。它也主要运用于英国、英联邦地区或曾属于英联邦的地区,并不为大陆国家所接受。这种方法被许多人认为难以适用于现代工业社会,也易于造成党内竞争和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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