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的使用效力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259页(231字)

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公民在办理下列事务时,居民身份证均具有法定的证明公民身份情况的效力:选民登记;户口登记;兵役登记;婚姻登记;入学登记;办理公证事务;前往边境管理区;办理申请出境手续;参与诉讼活动;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办理个人信贷事务;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提取汇款、邮件;寄卖物品;办理其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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