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341页(243字)

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侨眷的范围包括:华侨、归侨在国内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我国1982年《宪法》第5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对如何保护侨眷的合法的权益作了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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