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中监督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420页(225字)
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的对称。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行政行为实施过程中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及所实施的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事中监督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地防止违法和不公正的行政行为的继续存在,保护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免受损失或更多的损失。事中监督既可针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亦可针对具体行政行为,比如国家权力机关对政府工作进行的质询、国家权力机关对政府工作中出现的特定问题组织进行的专题调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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