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456页(221字)

选民在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由选举委员会在各选区设立的组织选举活动的临时机构。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投票站和选举大会是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的两种投票方式。选举大会的优点是庄重热烈,但难以把所有选民在同一时间集中起来,使参加投票的选民数难以保证,而投票站虽然不如选举大会热烈,但方便了选民,使更多的选民参加投票。具体采用哪一种方式,由各选区根据本选区的具体情况决定,亦可兼而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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