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入出境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465页(336字)

一个国家对进入、离开、通过其国境或在其国家内居留、旅行的外国人所进行的行政管理。1985年1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对外国人入境、居留、旅行、出境等各环节作了详细规定,其目的是为了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有利于发展国际交往。外国人入境、过境和在中国境内居留,必须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许可。外国人或外国的交通工具入境、出境、过境,必须从对外国人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口岸通行,并接受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主要包括对外国人签发入境签证、检查和查验证件,在中国居留的管理,旅行管理,查验出境证件,以及对违反入出境管理法规行为的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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