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525页(450字)

各级公安机关设立的专门从事消防监督执法的组织。公安部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内均设立消防监督机构,分级负责消防监督工作。消防监督机构与消防组织不同,消防监督机构是行政执法机构,是公安机关内部专门从事消防行政管理监督的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对各单位进行消防工作的日常监督,并对建筑、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等专项消防工作实施行政管理。而消防组织是以扑救火灾为主要职能,它不行使行政监督管理职权。我国的消防监督机构体系主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内设立的消防监督机构,如公安部设立的消防局等;铁路、交通、民航和林业公安机关设立的消防监督机构,分别负责本系统的消防监督工作,同时在业务上受当地政府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指导。消防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对辖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进行日常消防监督工作;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消防监督;对辖区内的建筑工程进行消防监督;对辖区内的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对辖区内的火灾进行调查处理;管理和指导辖区内的义务消防组织和专业消防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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