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652页(2377字)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1978年12月由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今后的主要政治是发展经济。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基本方针。1982年宪法将这一方针规定为国家的根本任务。早在50年代,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精神,中央提出了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要把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和技术革命方面来的方针。但是,由于后来“左”的指导思想的滋长和发展,这个战略方针被“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所代替,给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造成严重的损失。粉碎“四人帮”以后,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总结了历史的经验教训,坚决纠正“文化大革命”错误,果断地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作出了“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基本建立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只有集中力量开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高整个社会生产的水平,才能逐步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才能比较顺利地解决其他各种社会矛盾。因此,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党和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实现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必须把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四个现代化建设摆在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首位,其他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围绕经济建设而展开,为经济建设服务,而不能干扰、冲击经济建设。各项工作的得失成败,都必须以是否有利于经济建设,是否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准则。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人口多,底子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如果经济搞不上去,国家的繁荣昌盛,人民的富裕幸福,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为向共产主义过渡准备条件,实现祖国的统一大业,巩固国防和保卫世界和平,使我国跻身于世界先进文明国家之列,都无法实现。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改变我国贫穷落后的面貌,为了坚定不移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方面来,中国共产党制定了一系列经济工作的基本方针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具体方针政策:①集中力量把国内的经济建设抓好。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指出:“当前国际竞争的实质是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较量。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我们周边的一些国家和地区都在加快发展。如果我国经济发展慢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都会遇到极大困难。所以,我国经济能不能加快发展,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②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适当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确认并保证其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但公有制的巩固和发展不应以排斥其他经济形式的发展为条件。③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制度为补充的分配制度。党的政策是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全体劳动人民的共同富裕。既要克服平均主义,又要防止两极分化。④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要改革宏观经济管理体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宏观管理体制的改革,主要是计划体制、税收体制、财政体制、金融体制的改革,还有经济法规体系和经济管理组织体系的改革与完善等内容。要改革经营管理体制,全面增强企业的活力,通过理顺产权体系,实行政企分开;进一步实行和完善经营承包制、股份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联合、兼并,合理组建企业集团。为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控制下,在资源配置方面起基础性作用,应当用经济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市场管理,引导市场健康发展。⑤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扩大对外开放的地域,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开放格局。要办好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经济开发区,扩大开放沿边地区,加快内陆省、自治区对外开放的步伐。要拓宽利用外资的领域,完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投资,还要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积极开拓外贸市场,促进对外贸易多元化,发展外向型经济。⑥经济发展战略和具体方针。党提出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分三步走的战略,即第一步,到80年代末,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第二步,到本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下世纪中叶,人民过上比较富裕的生活,基本实现现代化。与此相适应,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方针,如坚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的方针;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抓住时机,争取出现若干个发展速度比较快、效益又比较好的阶段,每隔几年上一个台阶的方针;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高度重视农业,加快发展基础工业、基础设施和第三产业的方针,等等。

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开辟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的时期。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摆脱贫穷和落后,为了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这一矛盾,尤其要把发展生产力作为全部工作的中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始终要坚持这个中心,我国的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经济发展了,综合国力增强了,人民生活改善了,国家就会更加强大,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会更加充分地显示出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就会更加立于不败之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