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714页(576字)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之一,是对全国纺织行业进行行业管理的行业协会。1949年10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曾成立纺织工业部,1954年隶属于国务院。1975年撤销纺织工业部,1981年恢复。1993年3月,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纺织工业部,组建事业单位性质的中国纺织总会。其主要职责是:①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提出纺织工业生产、建设、技术改造等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草案。②提出纺织工业的行业政策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的建议。提出年度外汇进口的纺织原材料的分配方案。参与制订棉花分配计划。③提出运用价格、税率等经济杠杆调整行业内部结构的建议。组织协调企业办理进口纺织原料临时减税的有关申请工作。④研究提出纺织工业技术进步的有关政策建议。编制纺织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草案。⑤组织拟定纺织行业的法规;制订纺织行业的技术经济标准和规范。⑥提出纺织品进出口方针、政策的建议。组织纺织行业的国际经济、贸易、技术的合作与交流。审核报批纺织企业的自营进出口权。⑦开展纺织行业的调查研究、市场预测。⑧负责直属单位的管理、指导工作。总会机关共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厅、规划发展部、经济贸易部、科技发展部、经济调节部、人事劳动部、国际合作部、技术装备部、教育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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