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720页(1576字)

简称“农工党”。以医药卫生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具有政治联盟特点、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致力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第一次国共合作所形成的大革命运动由于蒋介石、汪精卫的相继背叛而失败。1927年11月,宋庆龄、邓演达等,在莫斯科以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名义发表由邓演达起草的《对中国及世界革命民众宣言》(《莫斯科宣言》),揭露国民党上层背叛革命的行径。在这个宣言的影响之下,于1927年底陆续到达上海的部分国民党左派人士和爱国知识分子共商成立新党,寻找革命出路。1928年春,谭平山以“中华革命党”的名称起草《党纲》及《政纲》,在沪开展秘密活动,外界通称该党为第三党,在南方和北方一些城市发展组织,从事反帝反蒋活动。中华革命党,从1927年冬到1930年春,将近两年半时间内,虽有名称、纲领、活动,但其组织一直处于萌芽状态,由于白色恐怖的环境,并未宣告正式成立,然而它却为正式成立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打下了组织基础,在中国农工民主党的历史上是酝酿建党的组织。1930年邓演达从国外秘密回到上海后,于是年8月9日在上海法租界召开有十个省区代表参加的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第一次全国干部会议,次月,中央干部会议发出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正式成立的《通告》和委员会纲领。1931年1月,邓演达在上海被杀害后,临时行动委员会掀起悼邓反蒋和“倒蒋抗日”活动。1935年秋重振组织,响应中共中央的《八一宣言》,以“抗日、联共、反蒋”为总方针,于11月10日在九大埔道召开有章伯钧等20余人出席的第一次临时行动委员会代表会议(后改称第二次全国干部会议),将“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改称“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卢沟桥事变发生后,解放行动委员会与中国共产党加强合作,共同抗日,有一批解放行动委员会干部参加部队,在前线同日寇奋战。1941年2月,解放行动委员会、青年党、国社党、救国会、乡建社、职教社共三党三派联合组成“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于1944年9月19日改称“中国民主同盟”)。1947年2月3日,在上海召开第四次全国干部会议,决定将党的名称改为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

解放战争时期,农工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从事军事运动,主要是,组织武装斗争,策反蒋军起义,破坏蒋军作战,搜集敌军情报等。1948年,响应中共中央发出的“五一”号召,农工党参加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和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的工作,其领导人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

新中国诞生后,农工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始了新的里程。1949年11月,在北京举行农工党第五次全国干部会议,会议的《政治决议》明确提出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共同纲领》作为本党行动纲领。新中国成立初期,重新整顿组织,加强理论学习,支援抗美援朝,参加土地改革、镇反学习和“三反”、“五反”等运动,切实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参与国是协商讨论,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全国工作重点转移以后,农工党中央发出为四化建设献计献策的通知,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对经济、文化建设和医药卫生事业的改革和振兴提出建议和意见,深入贫困地区进行调查研究,为当地经济的发展出主意想办法,开展咨询服务,举办业余教育,组织智力支边,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扩大对中上层知识分子的团结,以医药卫生界人员为发展组织的重点。目前,在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设有地方组织,有成员49000人,农工党的中央机关刊物是《前进》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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