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822页(348字)

一些国家政府首脑的名称。例如中国、德国、俄罗斯、越南等国的政府首脑称总理。总理与首相、部长会议主席、执行委员会主席只是名称的不同。中国国务院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并由国家主席任命,任期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召集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并有最后决定权,签署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法规;签署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及人事任免案;提名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人选,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闭会期间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国务院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

上一篇:总纲 下一篇:宗教容忍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