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产所有权的保护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上》第98页(2607字)

企业财产所有权的保护,就是保障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企业财产所有权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权利,对其进行充分的保护是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运用法律武器,保障我国的各种企业财产所有权形式,既包括在我国处于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财产所有权和处于重要地位的劳动群众集体企业财产所有权,也包括其他企业财产所有权。维护、支持企业正确地行使权利和取得利益,制止任何侵犯企业财产所有权的不法行为,制裁和打击严重侵犯企业财产所有权的犯罪活动,对维护我国经济秩序,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保护企业财产所有权,是各个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各个法律部门以不同的方式保护各种企业财产所有权。具体说来有以下三种方式:一是刑法的保护方式,主要是通过对侵犯企业财产所有权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刑事处罚来保护企业的财产所有权。二是行政法的保护方式,主要是指国家依靠行政法规,通过运用行政手段来对企业财产所有权进行保护。三是经济法或民法的保护方式,其主要方法是通过诉讼程序进行保护。有以下几种情况:

1.请求确认所有权

当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其归属发生争议时,企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所有权,明确其归属。这种方法是保护企业财产所有权的一种重要和基本的方法,也是保护企业财产所有权其他方法的前提和先决条件。

2.请求返还原物

企业在其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强令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如果原物已经灭失,返还已实际不可能时,则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如果原物已由占有者非法转让给第三者,企业能否向第三者提出请求返还原物,则要视第三者有无过错,即是善意的或是恶意的和有偿无偿等不同情况分别而定。

3.请求恢复原状

当企业的财产被他人非法侵害遭到损坏时,如果有可以修理复原的可能,企业有权要求损害人予以修复,恢复财产的原来状态。

4.请求排除妨碍

由于他人的非法行为,致使企业不能充分行使所有权时,企业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不法行为人排除妨碍。而且企业对尚未发生但可能发生的妨碍行为也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责令有关人采取措施,防止妨碍行为的发生,以保证企业充分行使其财产所有权的各项权能。

5.请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

停止侵害,是指当企业的财产直接受到他人不法行为侵害时,企业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责令加害人停止正在进行的侵害。

消除危险,是指由于他人的不法行为使企业的财产处于毁损,灭失的危险境地时,企业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不法行为人消除这种危险,以避免造成企业实际的财产损失。

6.请求赔偿损失

当企业的财产由于他人非法行为的侵害,致使财产毁损不能修复,或原物已经灭失,不能返还的,企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不法行为人赔偿因财产遭受损害而造成的损失。

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指出的是,我国目前的经济是以公有制,特别是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它还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是国家主要的物质基础。作为其在法律上表现的国有企业财产所有权,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保护国有企业财产所有权是保障全民所有制经济巩固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除了适用上面所述的一般保护方法外,还实行了特殊保护方法。其具体内容是:

追索返还被侵占的国有企业财产,不受时效的限制。即时效制度不适用追索被侵占的国有企业财产。

追索返还非法占有的国有企业财产,不受占有形式的限制,即不论是善意占有还是恶意占有,都要追回。

当国有企业内出现所有权不明的财产时,可以推定为国有企业所有。

案情简介

某市日杂商店(以下简称甲方)与××竹木加工厂(以下简称乙方)订购竹椅300张,双方约定3个月后验货。付数时,合同到期后,甲方派人验货合格后交付了货款,但当时并未收货,而与乙方达成协议第二天早上即来车装运。但不巧当天晚上因雷击造成起火,竹椅全部被烧毁,事后,甲方要求乙方退还货款或如数交付竹椅,而乙方认为按照合同期限货已卖出,且起火并非自己所为,故不同意退还货款,也不再交付竹椅。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买卖合同订立后,如何承担并非由于当事人双方的故意或过失而造成的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责任,称为意外灭失的风险责任。一般说来,风险责任应随着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而所有权在什么时间转移,这往往是财产权益纠纷中的一个关键问题。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转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买卖法律行为中,标的物一般应在交付时发生所有权的转移。由此可见,甲方虽已付了货款,但言明的是第二天早上来车装货,当时300张竹椅并未交付,甲乙双方之间又无特殊约定,所以竹椅的所有权尚未转移,仍属乙方所有,因此因失火所烧毁的竹椅损失应由乙方负担。甲方要求退回货款是有法律依据的,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但鉴于乙方损失系雷击起火所致,非乙方过错,甲方也要从实际出发,予以谅解,承担一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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