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上》第1395页(2467字)

1.计算应缴营业税的会计科目

我国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很广,几乎包括了除商品生产、销售货物之外的所有行业。因此,企业行业类型不同,计算营业税的税目也稍有差异:

各企业要根据自身的行业类型,在上表中所列的计算营业税科目的借方计算应交的营业税。

缴纳营业税的企业,还要在“应交税金”这个一级科目下,设置“应交营业税”明细科目,来核算企业应缴、实缴的营业税。其明细帐结构如下:

应交税金__应交营业税

2.特殊情况下营业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1)金融企业接受其它企业委托发放贷款,收到委托贷款利息时,代扣代缴营业税的处理方法

根据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例如:银行收到一笔甲企业委托发放贷款的利息10,000元,应代扣其营业税500元。

银行收到10,000元利息时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000元

贷:应付帐款__应付委托贷款利息__甲企业 10,000元

银行计算代扣该笔利息500元营业税时的分录为:

借:应付帐款__应付委托贷款利息__甲企业 500元

贷:应交税金__应交营业税 500元

这样处理,表示直接从利息中扣减营业税。处理结果,是甲企业应得的10,000元委托贷款利息中,500元被扣缴了营业税,甲企业实际只收回9,500元

银行将代扣的500元营业税缴入国库时:

借:应交税金__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转包分包形式的,总承包人代扣代缴营业税的处理方法

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转包的,总承包人要以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款项后的余额做为总承包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总承包人自身的营业税,同时,还要按照分包转包款的金额,扣缴分包人、转包人的营业税。

例如:某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人收到承包款总额1,000,000万元,其应付三个分包人的承包款分别为:甲分包人400,000万元,乙分包人300,000万元,丙分包人100,000万元。确定了应付分包款后,总承包人留得承包款200,000万元。

总承包人首先应计算自身应缴营业税:

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200,000× 3%=6,000元

贷:应交税金__应交营业税 6,000元

总承包人还要代扣分包人应交营业税,其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付帐款__甲 400,000×3%-12,000元

__乙 300,000×35=9,000元

__丙 100,000×3%=3,000元

贷:应交税金__应交营业税 24,000元

这样处理,是把代扣的税款,直接从应付给三个分包人的分包款中扣减下来。

总承包人缴纳自身应缴的6,000元营业税及代缴分包人24,000元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金__应交营业税 30,000元

贷:银行存款 30,000元

(3)除房地产经营之外,企业销售不动产时的营业税会计处理方法

除房地产经营之外,企业在销售不动产时,要把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__应交营业税

缴纳营业税时仍做:

借:应交税金__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4)企业销售无形资产时的营业税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销售无形资产时,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要根据企业行业类型,分别计入下列有关科目的借方:

同时,计算出来的应交营业税,仍要计入“应交税金__应交营业税”的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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