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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斯·司各脱

书籍:人学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人学大辞典》第145页(963字)

【生卒】:约1266—1308

【介绍】:

欧洲中世纪着名的具有理性主义倾向的经院哲学家,几乎与托斯·阿奎那齐名的杰出学者。生于苏格兰罗克斯堡郡的一个庄园主家庭。先接受小学教育,11岁时即被送往由他叔父主持的在杜姆弗雷的天主教法兰西斯派修道院学习神学。1281年正式成为法兰西斯派僧侣。后在津大学就读,毕业后于1291年3月被委派神父职务。1292年,被派往巴黎大学学习。从1292—1301年,先后在剑桥和牛津两所大学任教。1302年,赴巴黎讲授神学和哲学取得成功,受到罗马教皇赏识,并获得“神学大师”称号。1309年,被派往法兰西斯派设在德国科隆的学院,次年在那里逝世。主要着作有《牛津论着》、《巴黎论着》、《问题论丛》,其中都包含着较为丰富的人学思想。

(1)上帝和人的意志都是自由的 和托马斯·阿奎那关于理智高于意志的主张相对立,邓斯·司各脱认为,在上帝那里,意志是高于理智的,意志是最高的能力,因而是绝对的自由。上帝无论创造什么事物或做什么事情都不受任何必然性的制约,而是自己随意决定的。他还指出,不仅上帝的意志是自由的,人的意志也是自由的。人的意志不仅可以阻止某一行为,而且可以在此时以这种方式,彼时又以另一种方式自由地活动。因此,人的善恶完全是人自己做出的,应由自己负责。

(2)论人的两种爱 和正统基督教神学家关于爱的本质就是爱上帝的观点有所区别,邓斯·司各脱还强调人有爱自己的一面。他提出两种爱的学说,指出,人的意志有双重的向善的趋向,一种是为自己的利益而产生的爱,它促使人们在自己的一切行为中寻求自己的完善和幸福。另一种则是为了公正的爱,这是人的意志的更高尚的趋向。这种爱激励人们为客观的善或事物的内在价值而勇敢地伸张正义,引导人们去爱某个事物的绝对价值而不管对己有无益处。正因为如此,只有这种爱才能使人们真正爱上帝本身,视上帝为最完满的和最值得崇拜的对象;只有这种爱才能使人们爱他人,才能真正戒除人们的嫉妒心理,使应该受到爱的人真正为人所爱。邓斯·司各脱强调,尽管为己的爱和公正的爱都是人的意志所具有的,都可以指导人的行为,但公正的爱则是意志中最根本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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