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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鄂赣边特委工作大纲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苏区辞典》第590页(591字)

1928年5月9日制订。是以郭亮为书记的中共湘鄂赣边特委机关已经遭受破坏、新的特委机关还未建立的情况下由中共湖北省委派人制订的。大纲首先规定了中共湘鄂赣特委的工作范围为湖南的岳阳、平江、浏阳、湘阴,湖北的蒲圻、咸宁、崇阳、通城、通山、嘉和江西的修水、铜鼓等12县和粤汉铁路沿线,并规定特委机关暂设岳阳,受中共湖北省委指挥,同时与湖南、江西两省委发生密切关系。其次规定了湘鄂赣边特委的工作方针“是要用党的力量领导粤汉铁路工人及边境各界城市工人群众及广大的农民群众,经过艰苦的斗争,从斗争中健全党及工农群众之组织,建设武装力量,深入乡村中没收土地,肃清封建关系,建设各县区乡苏维埃政权。”第三,大纲规定了特委的几项工作,如半月内召集粤汉铁路工人代表会议,恢复粤汉路总工会;一月内分别召集岳阳、平江、浏阳、蒲圻等4县工会代表会,成立这4县总工会及纸业工人总工会;10天内具体规定岳阳、平江、浏阳、蒲圻、咸宁、通城等6县游击战争的组织,并开始工作;组织7个工农革命军,即平江、浏阳、咸宁各一军,岳阳临湘、蒲圻嘉鱼、通城通山崇阳、铜鼓修水等各一军;1个月内召集12个县党的代表会议,等等。这些工作,在当时平江、浏阳暴动遭到国民党军队疯狂镇压、革命仍处于低潮的情况下,按照大纲要求的日期是很难完成的,体现了指导思想上的急躁盲动的“左”倾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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